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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责

学科建设科

1.负责研究、起草、论证、修订学校学科建设规划,指导、协助各学部和相关学院制定学院学科建设规划;

2.制定完善学科建设方面的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3.协同各学部和相关学院组织实施相关一级学科建设工作,承担省一流学科、省重点学科的规划、申报工作;

4.负责对已有省一流学科、省重点学科的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5.负责校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考核工作;

6.负责学校重点学科建设目标和内容的总体设计;

7.根据学校学科建设情况,结合学校实际组建学部,明确学校未来学科发展方向,负责统筹协调各学部学科建设、研究生培养等工作。


学位管理科

1.负责学位相关资料及数据信息的统计上报;

2.负责制作和颁发各类研究生学位证书;

3.组织协调各学院开展本学科所涉及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与申报工作;

4.负责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

5.负责进行学位点动态调整工作,优化调整学位点布局结构;

6.负责组织学位点参加国家开展的合格评估和专项评估工作;

7.负责组织接受国家及甘肃省对学位授权点的定期或不定期的评估与检查工作;

8.负责专业学位点的自我评估以及国务院学位办公室、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教学评估工作。


(数据更新至2021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