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
当前位置: 首页 > 部门设置
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处

CF13

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处是负责全校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等方面工作的职能部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处,是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各项日常工作。

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1.制定学校学科建设与学位点建设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与指导监督;

2.负责学校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制度、措施和办法的制定;

3.负责国家级、省级一流学科、重点学科及其他类别学科建设项目的申报、检查、评估、管理等工作;

4.负责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申报及学士学位授权审核的相关工作;

5.负责学科评估、专业学位水平评估、专项评估、合格评估等工作的组织管理;

6.负责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协调校内相关部门,指导各学院开展学科建设工作;

7.会同财务处做好学科与学位建设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工作;

8.负责学科建设与学位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和学科建设档案的管理工作;

9.组织各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位授予制度,组织制定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并组织监督学位授予工作。

10.负责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博士、硕士学位证书印制、学位授予信息报送等工作;

9. 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数据更新至2021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