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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

来源:税务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 | 发布日期:2019-10-31

第一部分  学科定位与发展目标

一、学科定位

兰州财经大学税务专业硕士以应用经济学学科建设平台为依托,以税收学和财政学专业发展为基础,以“宽口径、厚基础、重实践”的人才培养模式为导向,面向税务财政等政府部门、涉税中介组织和大中型企业等相关单位,培养具备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税收理论与政策、税收制度、税务管理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充分了解税务稽查、税务筹划以及税务代理等高级税收实务并熟练掌握其分析方法与操作技能,能够综合运用税收、会计和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解决实际涉税问题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发展目标

我校税务专业硕士“立足甘肃,服务西北,面向全国”,计划通过3-5年的努力,形成一支人员构成相对稳定、学历职称和年龄结构相对合理、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较强、具有团队意识和敬业奉献精神的高水平导师队伍,凝练出3-4个有特色的学术研究方向,将本学位点建设成为“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高层次税务专业硕士人才培养基地,为服务甘肃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部分  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

一、获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养

(一)政治素质

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维护国家安全、利益和荣誉,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公共意识。

(二)学术道德

严格恪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社会公德,掌握和遵守国际惯例与规则,恪守学术道德规范,维护科学诚信,尊重知识产权和他人劳动成果,实事求是,完善学术人格、修身正己,学风严谨,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养成优良的学术品行,正确处理科学研究活动中存在的直接、间接或潜在的利益关系,不利用科研活动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专业素养

系统掌握现代税收理论、税收实务与专业技能,能综合运用税收、会计和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分析现实问题,具有良好的战略意识和风险意识,具有较强的税收筹划能力和解决税收专业问题的能力。

(四)职业道德与职业精神

遵守法律法规,注重公众利益与社会责任;具备良好的职业技能、职业信誉和职业作风;拥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勇于承担职业责任。

(五)人文素养

具有较全面的综合性人文社会学科的视野,了解人文社会学科如哲学、历史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文艺学等的基本思想观点,提升自身内在素养。

二、获本专业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知识

(一)基础知识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要求具有扎实的财政税收基础理论知识,要根据学科各研究方向的特点及自身兴趣,学习统计计量知识和相关领域经济学的专门知识;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相关的国内外文献资料,牢固掌握基本的经济研究方法,提高解决实际经济问题的能力;具备对实际经济问题的分析能力,能够理论联系实际,进行实证性或对策性分析研究。

(二)专业知识

必须完成与本领域专业知识相关的核心课程,掌握税务专业相关理论与实务技能,具有应对复杂变化的税收政策的学习能力和战略意识;培养方案中所修课程必须考核合格。

(三)工具性知识

熟悉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知识,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和互联网查阅、搜集和处理相关专业知识信息方面的技能。具有较为熟练的英语阅读理解能力,一定的翻译写作能力和基本的听说交际能力,具备基本的学术交流能力。

(四)获得硕士学位应修满的学分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设置为3年。包括课程学习、实践、科研等环节。其中,课程学习共34学分,包括公共必修课8学分,专业必修课12学分,公共选修课不少于2学分,专业选修课不少于12学分;实践环节3学分;科研环节1学分;研究生完成规定的培养任务,至少应获得38学分。

三、获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应接受的实践训练

(一)实践环节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专业实践实习累计不得少于6个月,其中,在学期间到税务、财政部门、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大中型企业等相关涉税部门实习不少于3个月。原则上要求在本学位点建立的实习实践基地进行,指导教师全过程指导。专业实践必须制定相应的实践计划,实践结束后须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实践报告(附实践单位反馈意见),并经实践单位和本学位点考核合格,计3学分。

(二)科研环节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学术讲座不少于5场次,至少参加1项科研项目,应提交1项由导师和有关单位认可的字数不少于1万字的调研报告、案例分析、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等,或者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公开发表1篇有较高价值的专业学术论文,总计1学分。

四、获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一)学习能力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掌握自主获取知识的方法和途径,能够以快捷、简便、高效的方式准确获取相关知识,善于总结、归纳和创新,并将其转化为自身能力,具备较强的知识再获取能力和创新意识。

(二)科学研究能力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在具备学习、分析和评述前人研究成果能力的同时,应具有敏锐的观察力和一定的创新意识,善于发现有价值的科学问题。有独立的研究能力,包括独立查询资料、独立调查、独立思考、独立撰写学位论文、独立回答同行质疑、独立从事学术咨询的能力。

(三)社会实践能力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应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采取理论学习与科学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应具备独立开展调查研究的能力;善于理论联系实际,将基本理论应用于解决社会实践问题,参与导师承担的科研或实践项目,以提高从事实际工作的实践能力。

(四)学术交流能力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应善于表达学术思想、展示自己的学术成果。学术成果的展示主要体现在学术期刊、学术网站、学术研讨会、学术咨询等平台中发布自己的学术成果。

(五)其他能力

本专业学生还应具有在全球视野下把握全局的战略思维和分析能力、解决复杂问题的科学决策能力、团队意识和沟通能力以及创新和领导能力。

五、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一)规范性要求

本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工作是对学生综合能力的锻炼和考核,是能力培养的重要环节。学位论文要综合反映学生独立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调查研究和文字表达的能力,要求内容充实,联系实际,观点鲜明,论据充分,结论可靠,写作规范。

论文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指导教师由具有较好的税务实战经验且承担了一定科研课题的教师担任;此外,还将吸收来自税务实践部门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作为兼职指导教师参与论文指导。

税务硕士学位论文的规范性和质量具体要求如下:

1.论文选题原则上为专题研究、调查报告、理论分析、税收筹划方案、案例编写与分析等。

2.选题有明确的经济应用背景,学位论文工作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或理论深度,成果具有一定的理论性和实用性。

3.学位论文工作应在导师指导下由本人独立完成,不得抄袭他人的文字或剽窃他人的研究成果,必须保证充裕的时间,一般至少不低于一年,字数不少于3万字。

4.文献综述应对选题所涉及的经济理论和实际问题,以及国内外研究现状有清晰的描述分析。

5.开题应在查阅相关领域相当量的文献资料及文献综述的基础上确定学位论文的研究课题,查阅的中外文献资料应在50篇以上。

6.正文应综合应用基础理论、经济学方法、专业知识和实证研究方法等对所研究的专业问题进行分析,并能在某些方面提出一定的见解或观点。

7.论文写作要求概念清晰,结构合理,层次分明,文理通顺,版式规范。

8.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定合格。

(二)原创性要求

学位论文应进行学术不端检测。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的1-2个月,应提交论文定稿版,学院安排采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系统进行检测,要求学位论文复制比不得超过20%,若超过20%以上者,则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六、毕业及学位授予

本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期满,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科研、实践、毕业论文等规定的培养环节要求,并且英语六级成绩达到370分,或学校学位英语考试成绩合格即可申请学位;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税务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