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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来源: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 发布日期:2019-10-31

第一部分  学科定位与发展目标

一、学科定位

设计学是集现代科学技术、社会科学和造型艺术于一体的、注重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相结合的综合性学科,主要研究设计的发生与发展规律、应用与传播价值,是集多种知识、智慧、创新、研究与教育为一体并蓬勃发展的学科。我校设计学以“德育为先、全面发展”为统领,以“立足丝路文化、服务甘肃发展、促进向西开放”为原则,以“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为动力,以“宽基础、重人文、强能力、高素质”为培养目标,以服务地方为办学思路,以“学、研、产”为人才培养模式,扎根本土文化,将本学科建设成为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省内一流的设计人才培育和学术研究与学科队伍高度结合的学术基地。着力培养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文化发展需要,掌握扎实的设计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的基本历史、现状和发展动向,熟悉相应的研究方法、技术及评价手段,具有国际视野、创新精神和竞争能力的创新型高层次设计人才。

二、发展目标

立足甘肃、辐射西北、面向全国,突出地域特色,融合学校商科优势,以服务地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为宗旨,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以重点课题研究及形成标志性成果为突破口,争创甘肃一流,形成在西北乃至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特色学科。

第二部分  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一、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本学科硕士学位获得者应具备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领域较好的知识基础,从宏观上了解各设计门类的发展现状,熟悉所研究设计门类的设计理论体系与研究方法;应具有坚实的设计学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的基本历史、现状和发展动向,掌握设计学的基础理论、研究方法、技术手段和评价技术;应具备创造性解决设计问题的能力,了解相关学科的发展动态和实际应用,结合其他学科的研究方法和技术成果,合理运用设计学的研究方法展开学术研究和设计实践;应熟练掌握查阅文献和搜集、处理相关资料的技能;应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运用本专业的外文资料,独立进行学术研究,为更高深的学术研究、科研实践与教学奠定理论与方法论基础。

二、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学术素养

本学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应崇尚科学精神,坚守人文理想,具有良好的艺术素养;对学术研究有着坚定的信念与浓厚的兴趣,具备一定的学术发展潜质;了解学科相关的知识产权法规;了解设计理论的精神及职业道德;积极参与团队合作及人际交流,主动参与学术合作;具有一定的国际交往能力;具有一定的设计实践和理论研究能力;关注国内外设计学学科前沿研究;具有较强的研究兴趣、学术悟性和文字表述能力,善于将理论研究与设计创作或设计策划、管理等设计实践相结合思考问题、解决问题,具备积极的创新意识。

(二)学术道德

培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严谨、品行端正的设计学专业人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诚实守信、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规范;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及工作作风,掌握科学的思想和方法,实事求是、勤于学习、勇于创新,富有合作精神。

具备基本设计思维能力,掌握理论方法和科学的研究工具,能从一般理论方法中寻找符合个人条件的研究方法与路径,努力钻研,勤于上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对业务精益求精,树立学术理想并能与设计实践相结合。具有乐观积极的价值观,良好的身心素质和外部适应能力。具备优良的学术道德,尊重他人劳动成果,杜绝抄袭剽窃他人设计作品与研究成果,反对粗制滥造和重复研究,忠于真理,学风严谨。

三、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学术能力

(一)获取知识能力

学习科学思想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端正设计创作及设计研究中的人文态度,能较充分地掌握本学科学术发展信息和学术研究发展动态,熟悉本专业相关知识和研究程序,探究知识来源,主动参与设计研究实践,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自己的设计思维与专业实践。

本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应学习利用各类途径获取学术研究前沿信息,包括设计学发展的最新动向、国内外学者在特定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学术界和舆论对某些设计现象的认识评价等。

(二)科学研究能力

本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应具备创新意识,具有一定的参与创新实践能力,善于评价已有研究成果及设计现象,能提出适当的研究课题、制定基本的研究计划,并具备一定的执行能力。主动培养和提高在课题研究中大胆创新、有所突破的工作素养和能力,并要求提高能在科研和团队合作中与他人沟通、协调能力。

科研成果应达到下列要求中的2项,第1项为必选项:

1.在省级及以上级别期刊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1篇(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应以兰州财经大学为署名单位);

2.在本学科领域学术刊物上发表作品2幅或获得专利1项;

3.出版专著、编著、教材、译著等,排名前3位;

4.承担1项地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国家级前8位,省部级前6位,地厅级前4位);

5.获得1项地厅级及以上科研或创作奖励(一等奖前3位,二等奖前2位,三等奖排名第1位);

6.承担并完成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委托的横向课题,经费在0.5万元以上,并提供成果和经费等证明材料;

7.作品入选中国美术家协会举办的全国性展览1次。

(三)实践能力

本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开展学术研究或设计实践的能力。在学术研究方面能独立查阅资料、独立调查、独立思考、独立撰写学位论文。在设计实践方面,善于将设计理论与实践、设计策划与管理相结合,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一定的积极作用。同时,还应当具备良好的组织能力和协作精神。

(四)学术交流能力

学术交流是发现问题、获取资料、掌握学术前沿动态的重要途径之一。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应具有学术沟通与交流意识,能开展学术交流,能完整地表达学术思想、制作交流文件、展示自己的设计理论及实践研究成果;能运用外语参与国际交流,并能持续提高学术交流的表达能力。

(五)其他能力

熟练运用外语进行资料搜集和文献阅读,具备较强的外语阅读和听说能力,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不低于学校规定的分数;掌握设计实际操作和研究中基础性的计算机应用软件、互联网、数据库技术及必要的工程技术。

四、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系统、完整和规范的学术论文。

(一)选题要求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设计创作方法、设计历史与理论的研究范畴,应有相关的学科背景和一定的学术价值,以某种设计创作的方法或设计历史及理论学习中的相关问题为基本内容,也可以是针对自己的设计创作或考察而独立论述的研究成果。选题要有一定的新意,必须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选题不易过大。

学位论文选题可以包括以下方面:设计学理论研究中的问题;设计创新实践中的命题;设计研究项目的命题;设计史中的现象;设计及设计市场中的管理问题;设计教育研究中的问题;设计师研究中的个案等。

(二)规范性要求

1.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结合选题完成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包括文献综述、选题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预期目标、存在的问题等。硕士研究生应查阅一定数量的文献资料,写出不少于5000字的书面报告,并在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上报告。

2.本学科硕士学位论文应包括以下主要部分:(1)中英文论文题目;(2)中英文摘要与关键词;(3)独立完成与诚信声明;(4)选题的依据与意义;(5)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6)正文部分;(7)结论;(8)参考文献;(9)必要的附录;(10)致谢。

3.引文和注释应按本学科国内外通行规范,逐一注明本文引用或参考、借用的资料数据出处及他人的研究成果和观点,严禁抄袭剽窃。

4.专业术语使用规范,其中有关国别、外国人名、地名、专业术语的使用符合通用的使用方法,对出现的非通用性的新名词、新概念、新术语应作相应解释。

5.篇幅适中,正文不少于3万字。

(三)质量要求

1.论文应体现较高的学术价值及创新性,能在相应选题的研究中提出具有创新性的学术见解。

2.论文写作须概念清楚,结构完整,条理清晰,文笔流畅,语言表达严谨。

3.论文体现研究选题、研究思路、研究方法和研究结论的有机统一。

4.鼓励论文写作中完成若干反映研究成效的辅助性成果,如申请专利、科研奖励或取得实际应用等。

5.学位论文重复比例不得超过25%。

设计学硕士生学习期满,根据学校颁布的研究生培养计划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并完成科研、实践、毕业论文等规定的培养环节要求,英语六级成绩达到330分,颁发兰州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艺术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