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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召开第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来源:学校召开第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发布日期:2023-12-27

2023年12月22日上午,学校第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在和平校区崇德楼10号会议室举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任委员、校长王必达主持会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副校长胡凯、王伟利、苏孜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共18人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2023年12月博士、硕士学位授予事宜。经审议表决,同意授予薛娇等5名研究生经济学博士学位,授予刘翰林等23名同学硕士学位。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统计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标准(修订)》《法律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农业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第二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辅修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修订)》,要求根据会议要求修改完善后印发执行。

会议还审议了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修订事宜、自主备案“技术经济及管理”目录内二级学科事宜。

王必达强调,学位授予工作关系到全体学生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到学校的办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各职能部门、学院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服务意识,持续提升学位授予管理服务水平。要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培养、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融通创新,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撰稿、摄影 赵迎/审核 侯志峰/编辑 张雪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