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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财经大学关于2023年6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决定

来源:兰州财经大学关于2023年6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23-07-04

各院(部、中心)、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兰州财经大学统计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标准》《兰州财经大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标准》《兰州财经大学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的相关规定,经2023年6月15日兰州财经大学第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授予王朝旭、杨燕燕、宋彦玲3名同学经济学博士学位;决定授予冯琪源等144名同学经济学硕士学位,蔡雨峰等9名同学理学硕士学位,高强等40名同学法学硕士学位,崔雨晴等49名同学管理学硕士学位,陈桃红等7名同学艺术学硕士学位;决定授予陈颖等27名同学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曹静如等24名同学应用统计硕士专业学位,毕津源等30名同学税务硕士专业学位,李碧林等10名同学保险硕士专业学位,包春青等56名同学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朱敏等80名同学审计硕士专业学位,赵艳等10名同学资产评估硕士专业学位,安静等145名同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 赵华琼等47名同学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硕士学位,朱立等50名同学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

兰州财经大学

2023年6月15日